中国中车股票代码(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3.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2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3.3 公司负责人刘化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艳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报告期末,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837,171户,H股登记股东户数为2,430户。

注2: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注3: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各37,308.5233万股A股股份分别划转给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和国新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8月13日,该等股份已完成过户,划转完毕。详情请见公司发布的日期为2018年7月3日和2018年8月14日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以下分析中本期指2018年1-9月。

1.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主要是受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影响,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部分其他金融工具改为在本科目核算所致。

2. 合同资产增加,主要是受收入准则变更影响,本科目主要核算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因素的权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3. 存货增加46.23%,主要是本期按订单生产及备料增加所致。

4.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244.22%,主要是受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影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一年以内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在本科目进行核算所致。

5. 债权投资增加,主要是受金融工具准则变化影响,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非上市债权投资等在本科目核算所致。

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主要是受金融工具准则变化影响,非交易性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本科目核算所致。

7.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减少33.75%,主要是本期所属财务公司对外吸收的存款减少所致。

中国中车股票代码(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8. 预收款项减少99.77%,主要是受收入准则变更影响,将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核算所致。

9. 合同负债增加,主要是受收入准则变更影响,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在本科目核算所致。

10. 应交税费减少56.49%,主要是本期缴纳了增值税和所得税费用所致。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124.60%,主要是本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增加所致。

12. 其他流动负债增加5200.90%,主要是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债券所致。

13. 应付债券减少61.64%,主要是本期末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14. 其他非流动负债减少71.54%,主要是本期末可转换债券(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将在一年内到期(回售权日为2019年2月5日),故全部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5. 其他综合收益减少308.65%,主要是本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所致。

16.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68.22%,主要是受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影响, 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调整至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所致。

17. 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主要是受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影响, 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改为在本科目核算所致。

18. 其他收益同比增加54.01%,主要是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9. 投资收益增加116.19%,主要是本期转让股权取得的收益增加所致。

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2亿元,上年同期为-0.43亿元,主要是本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21. 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42.18%,主要是本期收到的与资本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出7.31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94.90亿元,主要是本期收到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出123.43亿元,而上年同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入11.85亿元,主要是本期投资收回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4.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出29.51亿元,而上年同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入77.57亿元。主要是本期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77%,主要是新产业和现代服务收入下降所致。铁路装备业务、城轨与城市基础设施业务、新产业业务、现代服务业务分别占营业收入的52.98%、15.41%、23.22%、8.39%。具体情况如下:

铁路装备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13%,主要是货车、机车销量下降所致。其中机车业务收入140.98亿元、客车业务收入37.51亿元、动车组业务收入403.60亿元、货车业务收入135.08亿元。

城轨与城市基础设施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2.02%,主要是本期交付的城轨地铁产品类型不同使收入减少所致。

新产业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6.13%,主要是本期通用配件和新能源汽车等业务实现的收入下降所致。

现代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4.95%,主要是本期缩减物流业务规模所致。

2018年1-9月,公司新签订单约2,096亿元(其中国际业务签约额约39亿美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公司2018年7月25日发行2018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30亿元,到期日2018年11月22日。2018年7月27日发行2018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30亿元,到期日2018年10月25日。2018年8月20日发行2018年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30亿元,到期日2019年2月16日。2018年8月30日发行2018年第四期、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各15亿元,到期日2018年11月28日。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18-053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化龙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时代电气、时代新材参股设立湖南功率半导体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间接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参股设立湖南功率半导体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同时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参股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设立方案如下:

1. 名称:湖南功率半导体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2.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

3. 注册资本及出资比例和方式: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2,500万元,占比25%;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2,500万元,占比25%;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出资5,000万元,占比均为10%,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资2,500万元,占比均为5%。全部以现金出资。

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 经营范围:功率半导体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功率半导体的设计、研发、检测、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人才培训(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各方合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刘化龙、孙永才、徐宗祥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18-054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军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下属间接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15,000元参股设立湖南功率半导体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同时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参股该公司。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发布于 2023-01-08 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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